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区旅游委是负责本区旅游发展统筹协调、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包括:办公室、综合协调科、产业发展促进科、市场开发推广科、行业监督管理科、人力资源科;所属3个全额事业单位,分别为房山区旅游信息中心、房山区旅游事务中心、房山旅游集散中心管理处。
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旅游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区旅游业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拟订本区旅游产业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旅游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旅游安全等方面的标准。 3、负责统筹全区旅游资源的规划、开发、整合、利用;协调推动本区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协调解决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4、负责制订本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参与国家和北京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本区旅游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协调重大旅游节庆和会展活动,培育旅游品牌;负责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旅游区域合作,健全跨区域合作体系;收集、发布国内外旅游市场动态信息。 5、负责组织本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促进历史文化旅游、新型乡村生态旅游发展;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旅游产业投资促进和重大旅游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管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监测旅游产业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7、承担本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工作,建立健全旅游集散体系、咨询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信息网络体系;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8、承担规范本区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指导旅行社工作;负责住宿业行业管理。 9、承担本区旅游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旅游安全的统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制定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10、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11、指导房山世界地质公园保护、建设与管理等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旅游委行政编制17人,实际15人;事业编制22人,实际17人;聘用临时人员2人、退役士兵安置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按照“三区一节点”的功能定位,以深化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宣传营销为重点,精准发力,主动作为,推进全区旅游产业向全域旅游转型升级,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更安全、更便利、更舒心的旅游环境。
2、预期目标
2018年,全区旅游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4.86亿元,同比增长2%。
3、主要工作任务
深化产业融合,着力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持续提升旅游便利化水平;强化市场监管,不断改善旅游市场环境秩序;强化宣传营销,进一步拓展旅游客源市场;
坚持改进作风,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9410.07万元,比2017年8298.07万元增加1112万元,增长13.4 %。其中:财政拨款9410.07万元,比2017年8298.07万元增加111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 955.2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0.15 %,比2017年786.93万元增加168.36万元,增长21.39 %。
(二)项目支出预算8454.78万元,比2017年7511.14万元增加943.64万元,增长12.56%,增加原因为区级旅游宣传项目及全域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增加。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2018年旅游宣传经费、全域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房山旅游资询站升级改造及补贴、假日旅游、区级旅游基本建设资金、2018年旅游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
(三)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旅游委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89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6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0.4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0.52万元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调出2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8年预算数1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2018年预算数1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5.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5万元,其他0.9万元。比2017预算数8.7万元增加2.7万元,主要原因: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增加事业单位应急用车1辆。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旅游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7.98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旅游委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
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旅游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35.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84.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0.35万元。区旅游委基本建设资金预算用于区委区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八、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个,占全部预算项目6个的5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330.84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39.4%。
九、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全域旅游: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通过对区域内经济社会资源尤其是旅游资源、相关产业、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文明素质等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的优化提升,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种新的区域协调发展理念和模式。